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7日電)機場捷運監理調查委員會認為機捷安全與穩定問題已排除,建議朝通車方向積極推動。根據委員會確認的班表,機捷通車初期,台北車站到桃機一航廈是36分鐘,比合約多1分鐘。 根據高鐵局與承包商丸紅公司的機捷合約,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一航廈的行車時間是35分鐘,現在測試則是需要36分鐘。 不過,高鐵局表示,通車後仍會監督要求承包商繼續改善,達到合約中行車標準規範。 行車時間初期未能達標,主要是行車速率還未能有效提升,包括直達車合約要求時速60公里,普通車45公里,但目前直達車時速實際約57公里,普通車約39公里。 因車速及行車時間未達標,初期班距也必須拉長,依合約是10分鐘,現在確認通車初期將拉長為尖峰12分鐘、離峰15分鐘。105082758EB38252C331CA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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